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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广告事务指南

信息来源于:临洮在线 发布时间:2011/8/20
一、开办综合型广告公司具有提供设计制作和全面代理服务能力的广告企业(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应提交以下
文件:
1、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包
括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所在地银行存款的“专用帐户”、以实物出资的,公
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做出规定,须办理实物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
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商标广告处备案);
3、营业场所证明(营业场所不小于100平方米);
4、组织章程;
5、股东会关于成立公司机构及股东会人员决议和成立广告公司的决议;
6、股东身份证明。
7、广告经营管理人员学历证明,包括策划设计人员、制作人员、市场调查人
员、财会人员等,其中专业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应不少于从业人数的2/3。
8、专职广告审查人员资格证明。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证明。
二、开办其他类型的广告公司(包括各类设计制作等),比照开办综合型广告
公司提交文件。其中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少于从业人数的1/2,经营
场所不少于40平方米。
三、开办非公司型的广告经营单位和兼营广告业务的媒介及企业(包括各类广
告经营部、经理部、广告处、社所、中心等),应提交以下文件:
1、组建广告经营部门的报告:
2、主管(媒介)单位,成立广告经营部门及负责人任职的批复;
3、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
4、与广告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财物人员等学历证明;
5、专职广告审查人员资格证明;
6、广告承揽、合同、审查、存档和财务管理制度;
7、经营场所证明(经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8、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单位还应提交验资证明;
9、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四、举办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
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广告服务的经营行为,包括: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活动、
文艺演出、文艺表演活动、影视片制作活动、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活动、评
比、评选、推荐活动、纪念庆典活动等)的,应提交以下文件、证明:
1、广告经营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的包括广告经营时间、地点、广告经营范围
、广告征集地域、广告收费标准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2、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广告经营单位承办广告业务的委托书和双方各自权利、
义务的协议书;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举办活动的批准文件;
4、广告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
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临时性广告经营机构及其职能的文件;
6、临时性广告经营机构的广告专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名单、广告管理制度

7、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认可的经费预算书;
8、广告管理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9、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三十日前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提交的文件、证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在受理后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五、填写《广告经营单位开业登记注册书》。注册书由商标广告处发放,申请
开业单位填写。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广告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
作设备的设施等。
六、审查、核准和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或《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
交的文件、证件,必须齐备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符合要求的,在30日内发
放《广告经营许可证》。
七、《广告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凡登记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
告经(兼)营单位,每年元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在登记领证机关进行年度的检验
。广告检验许可证年度检验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广告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广告
经营单位年检注册书、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广告公司基本情况统计表、
广告审查员培训情况统计表(注册书、统计表在发证机关领取)。
八、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
1、中央在甘单位200元;
其他单位 150元;
2、举办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交纳一次性登记费50元;
3、变更登记费 50元;
4、年检费 50元。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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