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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广告登记

信息来源于:临洮在线 发布时间:2011/8/20
一、印剧品广告登记范围

   凡利用各种手段印制,并通过张贴、发送、邮寄等形式发 布的散页、图书、票据以及包装,应当办理印刷品广告登记。

二、申请印刷品广告登记应当堤交的文件

(一)申请非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提交的文件

   非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是广告主或委托广告经营者,为 推销自己的商品与服务,通过张贴、散发、邮寄等形式发布的 散页印刷品广告。

发布非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提交以下文 件: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
(2)载明发布形式、时间、地点、商品服务名称的申请报告;
(3)印刷品广告小样;
(4)其它证明文件。

(二)申请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是由广告经营者承办的有固定的广 告名称、规格,有明确的发送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连续发布全部内容为广告的印刷品广告。

l、申请发布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发送量固定:发布综合类商品或服务广告的,每期发 送量应在l万份以上;发布专业类商品或服务广告的,每期发 送量应在5干份以上;
(2)定期发布,一年内发布的广告期数不少于6期;
(3)有明确的发送范围、对象;
(4)有合法的发送渠道和方式;
(5)使用非新闻纸型,其中发综合类商品或服务广告的,应 当使用80克以上的铜版纸或胶版纸,
(6)每期规格、格式固定;
(7)每期发布的印刷品广告无非广告信息
(8)使用的固定广告名称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际” 等字样,不使用代表行业或特定业务的通用名称和其他广告经 营者已登记的相同或近似的固定广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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